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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对第二十四
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
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
节制经典之体也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
远矣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舜畴五人(一本/臣)三
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桓务议及赵灵胡服而
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辨虽宪章无算而同异
足观迄至(元作/今)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
曰驳也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若
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至如主父(当作/吾邱)之驳
挟弓安国之辨匈奴贾捐之之陈于朱崖刘歆之辨于
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郭躬
之议擅诛程(元作/陈)晓之驳校事 司马芝 之议货钱何曾
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之谥(元作/谧)事实允当可谓达
议体矣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 …… (第 15a 页)
(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固奏彭专擅请诛之显宗乃/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曰汉制棨戟即为斧钺于)
(法不合罪/帝从躬议)驳校事(魏志程晓嘉平中为黄门侍郎时/校事放横晓上疏遂罢校事官)
议货钱 (司马芝 传先是文帝罢五铢钱令民以谷币丰/为市至明帝时巧伪滋多芝议以用钱非独)
(国亦以省/刑从之)蠲出女 (第 18b 页)
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
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
节制经典之体也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
远矣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舜畴五人(一本/臣)三
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桓务议及赵灵胡服而
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辨虽宪章无算而同异
足观迄至(元作/今)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
曰驳也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若
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至如主父(当作/吾邱)之驳
挟弓安国之辨匈奴贾捐之之陈于朱崖刘歆之辨于
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郭躬
之议擅诛程(元作/陈)晓之驳校事 司马芝 之议货钱何曾
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之谥(元作/谧)事实允当可谓达
议体矣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 …… (第 15a 页)
(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固奏彭专擅请诛之显宗乃/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曰汉制棨戟即为斧钺于)
(法不合罪/帝从躬议)驳校事(魏志程晓嘉平中为黄门侍郎时/校事放横晓上疏遂罢校事官)
议货钱 (司马芝 传先是文帝罢五铢钱令民以谷币丰/为市至明帝时巧伪滋多芝议以用钱非独)
(国亦以省/刑从之)蠲出女 (第 18b 页)
(肉刑不可复玄好人/附悦是以不见知)
洪范八政以货次食岂不以交易之资为用之至要者
乎若使不以交易百姓用力于为钱则是妨其为生之
业禁之可也今农自务榖工自务器四民各肄其业何
尝致勤于钱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
毁败之费又省运置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
废者也榖帛为宝本充衣食今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
又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敝著于
自曩故钟繇曰巧伪之民竞蕴湿榖以要利制薄绢以
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是以 司马芝 以为用钱
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至
于废有由而然汉末是也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
其 (第 24b 页)
洪范八政以货次食岂不以交易之资为用之至要者
乎若使不以交易百姓用力于为钱则是妨其为生之
业禁之可也今农自务榖工自务器四民各肄其业何
尝致勤于钱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
毁败之费又省运置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
废者也榖帛为宝本充衣食今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
又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敝著于
自曩故钟繇曰巧伪之民竞蕴湿榖以要利制薄绢以
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是以 司马芝 以为用钱
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至
于废有由而然汉末是也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
其 (第 24b 页)
君必效忠节,以解疑议,登身朝到,夕召兵还。此言之诚,有如大江!(《吴志·吴主权纪》黄武元年)
手报 司马芝
省表,明卿至心,欲奉诏书,以权行事,是也。此乃卿奉诏之意,何谢之有!后黄门复往,慎勿通也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报王朗黄初初年
览表,虽魏绛称虞箴以讽晋悼,相如陈猛兽以戒汉武,未足以喻。方今二寇未
手报 司马芝
省表,明卿至心,欲奉诏书,以权行事,是也。此乃卿奉诏之意,何谢之有!后黄门复往,慎勿通也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报王朗黄初初年
览表,虽魏绛称虞箴以讽晋悼,相如陈猛兽以戒汉武,未足以喻。方今二寇未
吾言,敛以时服,葬以土藏,穿毕便葬,送以瓦器,慎勿有增益。(《魏志·韩暨传》注引《楚国先贤传》) 司马芝
芝字子华,河南温人。避乱荆州,曹公以为管长,历济南主簿,迁广平令,又迁大理正,历甘陵、沛、阳平太 ……,若不得已,以垂宿留。由事不早竟,是臣之罪。是以冒犯常科,辄敕县考竟,擅行刑戮,伏须诛罚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。)
奏请崇本抑末
王者之治,崇本抑末,务农重谷,《王制》:「无三年之储,国非其国也。」 ……,势不得不尔。不有所废,则当素有余力」。臣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,专以农桑为务,于国计为便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议盗官练事
夫刑罪之失,失在苛暴。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,若不胜掠,或至诬服。诬服之情 ……可以折狱。且简而易从,大人之化也。不失有罪,庸世之治耳。今宥所疑,以隆易从之义,不亦可乎!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迁大理正,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,吏疑女工,收以付狱,芝曰云云,太祖从其议。)
与群下教
盖 ……教而犯,君之劣也;犯教而闻,吏之祸也。君劣于上,吏祸于下,此政事所以不理也。可不各勉之哉!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门干盗簪辞不符下教
凡物有相似而难分者,自非离娄,鲜能不惑。就其实然,循行何忍重惜一簪,轻伤同类乎!其寝勿问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与刘节书
君为大宗,加股肱郡,而宾客每不与役。既众庶怨望,或流声上闻,今条同等为兵,时发遣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答刘绰问
河南尹丞刘绰问曰:「士孙德祖以乐陵太守被书迁陈留,已受印绶,迎吏虽未至,左右已达,未入境而亡。不知乐陵送故吏当持重乎?陈留迎吏当持重乎?」 河南尹司马芝 答曰:「德祖见陈留太守,故乐陵守耳。乐陵吏以旧君服,复何疑也?」(《通典》九十九)
刘绰难云:
芝字子华,河南温人。避乱荆州,曹公以为管长,历济南主簿,迁广平令,又迁大理正,历甘陵、沛、阳平太 ……,若不得已,以垂宿留。由事不早竟,是臣之罪。是以冒犯常科,辄敕县考竟,擅行刑戮,伏须诛罚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。)
奏请崇本抑末
王者之治,崇本抑末,务农重谷,《王制》:「无三年之储,国非其国也。」 ……,势不得不尔。不有所废,则当素有余力」。臣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,专以农桑为务,于国计为便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议盗官练事
夫刑罪之失,失在苛暴。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,若不胜掠,或至诬服。诬服之情 ……可以折狱。且简而易从,大人之化也。不失有罪,庸世之治耳。今宥所疑,以隆易从之义,不亦可乎!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迁大理正,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,吏疑女工,收以付狱,芝曰云云,太祖从其议。)
与群下教
盖 ……教而犯,君之劣也;犯教而闻,吏之祸也。君劣于上,吏祸于下,此政事所以不理也。可不各勉之哉!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门干盗簪辞不符下教
凡物有相似而难分者,自非离娄,鲜能不惑。就其实然,循行何忍重惜一簪,轻伤同类乎!其寝勿问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与刘节书
君为大宗,加股肱郡,而宾客每不与役。既众庶怨望,或流声上闻,今条同等为兵,时发遣。(《魏志 司马芝 传》)
答刘绰问
河南尹丞刘绰问曰:「士孙德祖以乐陵太守被书迁陈留,已受印绶,迎吏虽未至,左右已达,未入境而亡。不知乐陵送故吏当持重乎?陈留迎吏当持重乎?」 河南尹司马芝 答曰:「德祖见陈留太守,故乐陵守耳。乐陵吏以旧君服,复何疑也?」(《通典》九十九)
刘绰难云:
统京畿,兼古六乡六遂之士。其民异方杂居,多豪门大族,商贾胡貊,天下四方会,利之所聚,而奸之所行。前尹 司马芝,
举其纲而太简,次尹刘静,综其目而太密,后尹李胜,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。嘏立司马氏之纲统,裁刘氏之纲目以
作「著于目前」。)故钟繇曰:「巧伪之民,竞蕴湿谷以要利,制薄绢以充资。」魏世制以严刑,弗能禁也。是以 司马芝
以为用钱非徒丰国,亦所以省刑。钱之不用,由于兵乱积久,自至于废,有由而然,汉末是也。今既用而废之,则
而卖果于山中者。能诵新雁遗阕。而遇有心者认听耶。呜呼。何岁秋风。雁不啼来哉。耳先聪者。惟志士也。桂巷 魏子华
闻是歌。得新雁于百年之后。揄扬张大之。庶其自此雁声不落莫。遂以想当年之事。激志士之感。则此金壮士遗事 (第 468L 页)
南守。为人公廉。不发私书。问遗无所受。请寄无所听。常称曰已背亲而出仕。固当奉职死节。终不顾妻子矣。 魏司马芝
为河南尹。抑强扶弱。私情不敢行。有内官欲以事托芝。不敢言。因芝妻伯父董昭通意。昭亦惮芝。不为通。
陈 (第 334H 页)
陈 (第 334H 页)
。人人问以谣俗。民所疾苦。为陈和睦亲爱。销除冤咎之路。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。
后汉傅虾。为河南尹。前尹 司马芝。 举其纲而太简。次尹刘静。综其目而太密。后尹李胜。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。虾立司马氏之纲统。裁刘氏之细目。 (第 349L 页)
后汉傅虾。为河南尹。前尹 司马芝。 举其纲而太简。次尹刘静。综其目而太密。后尹李胜。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。虾立司马氏之纲统。裁刘氏之细目。 (第 349L 页)
答成汝厚(乙亥)
答成汝厚(丁丑)
屏溪先生集卷之二十九
书
答李景休(相休○壬申)
答 魏子华(伯圭○辛未) 答魏 子华
答魏 子华
答李于玉(玗○癸酉)
答宋絅汝(尚辉○癸酉)
答宋絅汝(庚辰)
答宋絅汝
答成汝厚(丁丑)
屏溪先生集卷之二十九
书
答李景休(相休○壬申)
答 魏子华(伯圭○辛未) 答魏 子华
答魏 子华
答李于玉(玗○癸酉)
答宋絅汝(尚辉○癸酉)
答宋絅汝(庚辰)
答宋絅汝
安生瑨三月遭母丧。依踰月之礼。今月初。已行葬礼。而或者引小记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之说。以为卒哭必俟来月行之云。礼意果如是耶。
报葬者疾葬也。如今庶人之七日或九日葬者也。士之踰月而葬。古礼也。岂可与报葬同科而论也。当备葬礼虞后。即行卒哭似可。盖二月而葬。通行之礼。故小记之不曰踰月而曰三月。是大体言之也。观王制大夫士庶人三月而葬注。则小记之三月二字。其大体言之者可知矣。
答 魏子华(伯圭○辛未) 周礼官职。颇觉烦琐。夏官之射鸟巫马。秋官之蝈氏庭氏等官。于裁成辅相之道。所不能无乎。后世如有继周 …… (第 57H 页)
忌祭在月晦。则祝文或书三十日。或书二十九日乎。书以晦日何如。
书以晦日。不的三十日亡者。小月则不得已以二十九日祭之。此于最初二十九日祭时。具由告之似宜。
答魏 子华
惟微之微。为人心所晦而微乎。理无声臭而微乎。
道心从义理发。其体段自微妙。非人心所晦而然也。
答魏 (第 57L 页)
子华
不与服君母党同。
凡从服。所从没则不服。妾服女君党。义必无异。
程子曰。姑与嫂何嫌之有。
此姑字 (第 57L 页)
报葬者疾葬也。如今庶人之七日或九日葬者也。士之踰月而葬。古礼也。岂可与报葬同科而论也。当备葬礼虞后。即行卒哭似可。盖二月而葬。通行之礼。故小记之不曰踰月而曰三月。是大体言之也。观王制大夫士庶人三月而葬注。则小记之三月二字。其大体言之者可知矣。
答 魏子华(伯圭○辛未) 周礼官职。颇觉烦琐。夏官之射鸟巫马。秋官之蝈氏庭氏等官。于裁成辅相之道。所不能无乎。后世如有继周 …… (第 57H 页)
忌祭在月晦。则祝文或书三十日。或书二十九日乎。书以晦日何如。
书以晦日。不的三十日亡者。小月则不得已以二十九日祭之。此于最初二十九日祭时。具由告之似宜。
答魏 子华
惟微之微。为人心所晦而微乎。理无声臭而微乎。
道心从义理发。其体段自微妙。非人心所晦而然也。
答魏 (第 57L 页)
子华
不与服君母党同。
凡从服。所从没则不服。妾服女君党。义必无异。
程子曰。姑与嫂何嫌之有。
此姑字 (第 57L 页)
用之。至秦始废货贝而行钱。天下遂大乱。故贾谊曰铜布于天下。为祸博矣。其后贡禹桓玄之等。以不废钱为忧。 司马芝,
任成澄辈以不用钱为忧。盖废钱之时。不见用钱之害。用钱之时。只料废钱之利。故各执一偏。并不得中也。我 (第 207L 页)